记者了解到,进入"国六阶段",是为了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河南省大气环境质量。
《方案》提出,自2018年7月1日起,河南省全面供应国家第六阶段标准(以下简称国Ⅵ)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同时禁止销售低于国Ⅵ的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
据悉,2018年7月1日前为油品升级置换期,升级置换期内油品销售价格不变,各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油品置换,更新油品标识。置换期过后,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Ⅵ油品定价政策正式出台前,仍按照国V价格标准执行。
同时要求,要切实保障市场供应。中国石化销售河南分公司、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要积极争取资源,与上级销售公司、各炼厂、外采供应商对接资源计划,统筹管道、铁路、公路运输,按照置换升级时间要求确保供应。其他国有和民营油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要积极做好油品采购、供应工作。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辖区内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购进、销售不符合国Ⅵ的成品油等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至于百姓关心的油价问题,《方案》也明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做好油品最高零售价格核定工作,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成品油价格政策行为。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方案》对相关部门进行了明确分工,其中,河南省环保厅要负责加强对机动车辆污染排放的监测监控,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上违规生产达不到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行为进行查处。河南省商务厅要按照职责积极推动油品升级置换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监督各零售、批发经营单位油品置换行为,监督各加油站按期按质量标准升级油品,确保置换工作无遗漏;负责加油站、油库建设运营的规范与整顿工作,在升级置换期间,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资格年审,对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加油站依法吊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河南省工商局负责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的市场监管,重点查处质量不合格、与标号标识不符、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假冒其他企业商标标识、虚假宣传等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